历史民族史 > 俍田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粮田等);一为“份田”。“份田”又分职田、粮田、兵田、夫役田等,均授与治下“土民”,每口一份,统称“口分田”。耕者纳租于土官或按授田名称服相应的劳役。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典卖转让。 俍田相关 里正里甲里老里泼里社制里耀卿里布加布里甲制度里吾底事件里麻长官司里瓦几亚条约牡帕密帕牡丹社事件钊利正利贞私市私田制私庄百姓私渠比鞮海告身告拉秃马秃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𠋆 每日一成语:遮空蔽日 每日一词语:负阻 每日一诗词:次教西岑见贻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