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七公相关 寿隆寿富寿昌钱寿明阿寿福院寿县清真寺寿福总管府寿安固伦公主寿岩石壁题碑弄甥弄更扒弄栋蛮弄栋节度弄麻等十一族麦让麦汗麦良麦宗麦德麦匝簇麦克零麦新城麦田鲜卑麦兰河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𥛥 每日一成语:长舌妇 每日一词语:烟姿 每日一诗词:玄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