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七公相关 坎色坎伯坎城坎儿井坊坊正坊头坊里制杆者杆子祭杜马杜宇杜进杜度杜雷杜凤英杜文秀杜尔祜杜光辉杜阿缪杜拉尔杜洛周杜文秀墓杜尔伯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𣎾 每日一成语:吸新吐故 每日一词语:採擷 每日一诗词:西园十咏·乔楠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