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事国人过律 罪名。汉代列侯对封邑内百姓征发徭役均有法律限制,如擅兴徭赋,或超过法定限额,即为“事国人过律”。当受法律制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载,文帝后三年(前161),信武侯靳亭“事国人过律,免”。 事国人过律相关 五姓蕃五经科五经魁五城县五柞宫五指山五威将五星占五重山五重法五侯子五俟斤五将山五院司五院部五都尉五桥泽五校尉五原厅五原县五原郡五脏论五部督五营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𦣧 每日一成语:大处着墨 每日一词语:如命 每日一诗词:官满趋朝留滞吴门即事书怀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