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目不识丁
同“不识一丁”。清 昭梿《啸亭杂录.苏昌》:“其子富纲为滇督几二十年……目不识丁,凡有文稿,皆倩吏胥讲释,合省传为笑柄。”
主谓 丁,泛指简单的字。形容一个字也不识。语本《旧唐书·张弘靖传》:“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力弓,不如识一丁字。”[例]他老伴~,报纸也没法看。△贬义。多用于描写人的文化水平。→不识一丁 胸无点墨 一无所知 ↔学富五车 满腹经纶 居安资深。也作“眼不识丁”、“目不识字”。
俗话说 “扁担倒下来不认得是个 ‘一’字”,也就是说一个字也不认识谓之 “目不识丁”。从字面看,真不知其所以: “丁”与“字”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在篆文中,“丁”( ) 与 “个”( ) 形近,此语说的是“一个字也不认识 ( 不识一个) ”,因形近而误说成了 “不识一丁”。《旧唐书·张弘靖传》: “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力弓,不如识一丁字。”意思是说,现在天下太平了,你们习武射箭 ( 虽然力气很大,有什么用呢?) ,还不如用这些时间去识一个字啊!
或曰: “丁字简单,故云 ‘不识一丁’。”这当然只是臆说而已,“一”字不更简单吗? 为什么不说成 “不识一一”或 “目不识一”呢? “丁”与 “个”的语义当然是相去甚远的。 《说文·丁部》:“丁,夏时万物皆丁实。”段注: “丁实,小徐本作 ‘丁壮成实’。《律书》曰: ‘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说文·竹部》: “箇,竹枚也。…… ,箇或作个,半竹也。”段注: “并则为竹,单则为个。竹字象林立之形,一茎则一个也。《史记》 ‘木千章,竹万个’正义引 《释名》: ‘竹曰个,木曰枚。’”由此知 “”为 “箇”之或体,意为 “半竹”,楷书写作 “个”。
“丁”与 “个”系形近致误,至此已明。由于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当然不会把 “目不识丁”或 “不识一丁”改成 “目不识个”或“不识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