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理藩院则例相关 密龙事件密拉河卫密直学士密斯伯克密尔爱玛提密喇布伯克密什克多尔济密图瓦里伯克密图巴里伯克着落簇着由万户府盖水盖色盖州盖吴盖闹盖脸盖平县盖牟州盖牟城盖里泊盖斯水盖马大山盖吴起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𥠁 每日一成语:屎流屁滚 每日一词语:竦擢 每日一诗词:秋夜(一作江)晚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