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哈孜伯克相关 仆散仆仆瓦泼仆固俊仆散部仆散揆仆散端仆拉族仆浑部仆燕水仆固天王仆固怀恩仆散师恭仆散安贞仆散忠义仆散忽土仆散浑坦扑散留家化哥化隆化葛化瑶局仉机沙仇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𧶶 每日一成语:打秋风 每日一词语:圓明 每日一诗词:春寒(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