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沙州征收谷物令文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沙州征收谷物令文相关 永嘉永熙永璂永璇永德永丰王永平寨永业田永宁王永宁寺永宁县永宁城永安山永安县永庆陵永兴宫永兴陵永寿寺永寿塔永邵卜永昌记永昌宫永昌道永昌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𩍓 每日一成语:惨无人道 每日一词语:宫学 每日一诗词:草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