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葡会议草约 又称《中葡会议节录》或《中葡会议条款》。葡萄牙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清光绪十三年三月二日(1887.3.26),由任清税务司的英国人金登干与葡国外部大臣巴罗果美签于葡京里斯本。凡四款。主要内容:(1)确定将于北京议定双边条约,约内须有片面最惠国待遇条款;(2)清政府须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3)澳门鸦片贸易仿香港例。该约为《中葡北京条约》和《中葡会议专约》的签订制造了依据。 中葡会议草约相关 四季四岳四京四府四河四学四官四姓四始四贵四选四科四将四帝四宫四郡四唐四部四海四教四辅四舶四象四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𧷦 每日一成语:守文持正 每日一词语:坐隱 每日一诗词:途经秦始皇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