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督责之术 秦代统治者实行的一种统治术。据《史记·李斯列传》,二世元年(前209),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爆发后,丞相李斯为取悦于二世,上书建议“行督责之术”。认为君主应肆情纵恣,而不务苦形劳神,只要督责臣下,轻赏重罚,就可以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这种统治术的理论依据来自申子和韩非子的法家学说。秦二世采用此术,督责日益刻深,刑杀无度,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督责之术相关 成偈赕成得臣成愈郎成德县成德镇成山庐稿成方切用成汉武帝成吉思汗成全大夫成安大夫成安公主成周八师成和大夫成实学派成城学校成宪纲要成都王颖成都日报成都府路成都教案成皋之战成衮札布成唯识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𪪑 每日一成语:方边左右 每日一词语:戒懲 每日一诗词:谢李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