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输籍法 一称输籍定样。隋代划分户等的办法。为防止地方官吏、豪强在户籍、户等、赋役方面营私舞弊,于开皇五年(585)采纳高熲建议,在全国实行。由中央将划分户等的标准(定样)颁发各地,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出查,令民户各随近便,五党或三党(百户为党)为一团,依定样定户等上下。 输籍法相关 公车公中公公公田公主公吏公仲公行公刘公安公孙公估公坐公非公叔公季公凭公所公服公卷公试公孤公垣公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𢚺 每日一成语:蝇利蜗名 每日一词语:窩窩癟癟 每日一诗词:别秀亭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