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酒捐 清末捐税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总督袁世凯创行。每烧锅制酒户,售酒百斤,抽捐制钱一千六百文,并准其于常价之外每斤增钱十六文发售。其后一些省份仿行。 酒捐相关 伯阳父伯邑考伯明氏伯岳吾伯都王伯答沙伯撒里伯木古鲁伯乐针经伯克年班伯克胡里伯咄靺鞨伯帖木儿伯笃鲁丁伯岳吾后伯思哈儿伯都讷厅伯都讷站伯格哷逊伯德窊哥伯颜忽都伯颜猛可伯颜察儿伯乐相马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𫟕 每日一成语:腰缠万贯 每日一词语:禪世雕龍 每日一诗词:朝中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