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弓手 也称弓兵。宋地方治安军之一。原为县役,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维持治安秩序,但也常有以捕盗为名,执缚百姓,以取厚赂的。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或长达七年以上。宋神宗时,对弓手改差法为雇法。南宋时,弓手遂成为隶属县尉司的地方治安军。金沿置。 弓手相关 改刺改注改琦改世王改官法改土归流改屯起科改纲归所改官举状改埠归纲改修三国志改良私塾章程改定奖励华商公司章程张子张飞张开张元张云张升张卬张凤张亢张方张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𩇎 每日一成语:含悲茹痛 每日一词语:野庖 每日一诗词:依韵和君实端明洛滨独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