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沉命法 西汉武帝时为督责地方官吏镇压人民反抗而颁行的法令。据《汉书·酷吏传》,天汉末年,关东地区“盗贼滋起”,于是作沉命法。规定:“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弗捕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沉,没也。敢蔽匿盗贼者,没其命也。”王先谦补注引沈钦韩曰:“与之相连俱死为沉命也。”沉命法颁行后,官吏上下欺瞒,并未收到预期效果。 沉命法相关 虞允文虞世南虞世基虞仲文虞后氏虞庆则虞怀王虞邵庵虞玩之虞城县虞美人虞洽卿虞部司虞通之虞曹郎虞啸父虞阏父虞衡司虞氏春秋虞氏微传虞候率府虞部侍郎虞曹尚书虞曹郎中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𨽌 每日一成语:耾耾雷声,回穴错迕 每日一词语:慘毒 每日一诗词:诉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