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清宣统三年(1911)制订。共五章二百六十条。分总纲、刑事规则、民事规则、刑事民事通用规则、中外交涉案件等五部分,由修律大臣伍廷芳起草。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相关 侍直郎侍率府侍御长侍御史侍御师侍御医侍卫班领侍中祭酒侍仪奉御侍讲学士侍直大夫侍郎左选侍郎右选侍读学士侍读博士侍御中散侍卫上直军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侍卫亲军司侍读直学士侍御史知杂事侍卫亲军都指挥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𨹻 每日一成语:满腹文章 每日一词语:峡云 每日一诗词:满江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