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理院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大理寺改设。为全国最高审判机构,负责终审全国各地方审判厅初审、高等审判厅二审不服之上控案,及办理宗室、官犯重大案件和皇帝特旨交审的案件。设正卿一人,主管全院事务,监督刑事、民事审判厅各事宜;少卿一人,佐正卿总理院务。下设刑科、民科、典簿厅、详谳处等机构,附设总检察厅、看守所等。 大理院相关 谢沐县谢良佐谢良牧谢启昆谢灵运谢阿蛮谢枋得谢皇后谢洪赉谢济世谢恩银谢家禾谢桑肥谢康乐谢清高谢深甫谢朝恩谢惠连谢景初谢道韫谢肇淛谢缵泰谢察微算经谢家山人自订年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䠚 每日一成语:昏昏噩噩 每日一词语:撒帳 每日一诗词:送淮士陈文席见四川陈制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