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色法 梵文Rupadharma的意译。佛教名词。与“名法”相对。指一切能变坏、且有形质、互为障碍之物。因其有显现的功能,故以“色”名之。包含“四大”(地、水、火、风)、“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合称“十四色法”。置于“名法”(心法)之后,谓其不能独立存在,为前者之变现。 色法相关 垛积术垛地户钱垛地官钱垛积比类垛落土蛮垓下垓下之战垞城荆荆山荆门荆尸荆王荆州荆国荆南荆卿荆浩荆蛮荆山堰荆门州荆门军荆门县荆门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𨬜 每日一成语:望而却步 每日一词语:微特 每日一诗词:宿济州西门外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