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封投柜 清代税户自行纳税之法。顺治十八年(1661),规定州县官不许私自称兑钱粮,令州县各置木柜,排列衙署前,由纳税户按其税额亲自将银、钱投入柜中,以户部统一制定的度量衡称兑,如不足数,可将原数退出,令纳税户当堂认补,禁止吏胥从中克扣。 自封投柜相关 贞妇贞观贞明贞祐贞素贞陵贞符贞丰州贞观令贞观礼贞观律贞观格贞一先生贞观之治贞观宝钱贞威将军贞祐宝券贞祐通宝贞陵遗事贞毅将军贞观氏族志贞素斋文集贞观公私画史贞孝公主墓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𠣙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漂沉 每日一诗词:金缕曲/贺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