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封投柜 清代税户自行纳税之法。顺治十八年(1661),规定州县官不许私自称兑钱粮,令州县各置木柜,排列衙署前,由纳税户按其税额亲自将银、钱投入柜中,以户部统一制定的度量衡称兑,如不足数,可将原数退出,令纳税户当堂认补,禁止吏胥从中克扣。 自封投柜相关 李侗李凭李质李金李郃李育李炎李洞李泌李治李宝李宗李定李实李宓李祎李参李迨李绂李绅李孟李终李春李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𠚥 每日一成语:说唱文学 每日一词语:務時 每日一诗词:五更过无锡县,寄怀范参政尤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