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贞观律 唐太宗时制定的刑律。贞观元年(627),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改旧律,将旧法应处绞刑的罪行五十条改为免死、断右趾。后又采纳裴弘献等建议,改断趾法为加役流。减隋《开皇律》死刑为流刑者九十三条。共定律文五百条,分十二卷。十一年,颁行之。今存《唐律疏议》所载律文,基本上即其条文。 贞观律相关 瓦剌瓦屋瓦肆瓦窦瓦器瓦克达瓦岗军瓦岗寨瓦官寺瓦亭关瓦桥关瓦梁城瓦棺寺瓦罐子瓦德西谋瓦氏夫人瓦尔喀部瓦撒夫史瓦寺宣慰司瓦里苏尔坦卝人止观止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𨞀 每日一成语:马不停蹄 每日一词语:事況 每日一诗词:送坚甫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