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议章 唐律规定,*八议中人物犯死罪的审议制度:先将其所犯罪行及其应议之状(属八议中某一条),上奏都堂(尚书省办公处)会议,决定如何处理后,再上奏皇帝,最后裁决。犯流罪以下可减一等。但犯*十恶者不得援用此律。 议章相关 隶隶仆(僕)隶户隶书隶臣隶农隶妾隶首隶续隶释隶子弟隶臣妾居居士居次居作居住居希居悉居巢居摄居廉居风县居延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𨕟 每日一成语:呶呶不休 每日一词语:疏匕 每日一诗词:登乐游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