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平尚书事 名义职衔。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地位略低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惟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惟常同时加予数人。 平尚书事相关 匡匡人匡子匡术匡政匡章匡源匡衡匡国军匡谬正俗耒耜耒阳县耒耜经邦邦人邦亡邦州邦伯邦君邦国邦巽邦左校邦右校邦司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𡓵 每日一成语:解衣槃礴 每日一词语:彌茫 每日一诗词: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