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 棄 拼音:qì 部首:木 笔画数:12 Unicode:68C4 「棄」在《康熙字典》页:531.015 【辰集中】【木字部】 〔古文〕弃𢍞𨓋【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𠀤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相关汉字 𥻎 憤 橨 奮 𥂙 㱵 𤗸 𨤘 膹 𥻰 𥻪 𤖘 𨤚 㿎 糞 𥼇 𥼈 𤀬 𦡛 𥽒 𢅯 𩸂 𢤬 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𡅤 每日一成语:不因人热 每日一词语:守國 每日一诗词:山居杂诗九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