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向裁判员授予不同等级称号的制度。1956年国家体委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员等级制度条例》。后经几次修订,改现名。规定裁判员分为四个级别: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裁判员等级称号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每日三十词 畅好畅好是畅好道畅布畅心畅志畅快畅怀畅怿畅情畅惬畅想畅意畅所欲为畅所欲言畅扬畅教畅旺畅明畅春园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𦮮 每日一成语:工力悉敌 每日一词语:炎駒 每日一诗词:虞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