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县政府秘书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九月内政部判定的《县政府办事通则》的规定,其办公处为秘书处,掌理机要,总核文件,承办职员进退,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秘书处改称秘书室。 县政府秘书相关 平南将军平秋郎平津都尉平宪司直平虑郎平秩郎平准下士平准中士平准令平准务平准行用交钞库平准行用库平准丞平准案平准署平准署令平准署丞平难中郎将平难将军平章平章军国大事平章军国事平章军国重事平章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𩵄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詔音 每日一诗词: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