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恩威并用

    原作“威恩并行”,以恩惠笼络人心,以刑威使人慑服,两者同时进行。周鲂,字子鱼,吴郡阳羡(今江苏宜兴南)人,少好学,举孝廉,以军功封潘阳太守。后用计诈降引诱魏曹休,大破之,加裨将军,赐爵关内侯。周鲂任郡守十三年,政绩卓著,董嗣劫掠百姓,为害州郡,东吴以三千兵攻之不克。周鲂上表要求罢兵,自己相机行事,派遣部下为间细,诱杀董嗣,其弟归降。于是数郡无复骚扰。周鲂颇得为政之道,赏赐善者,严惩恶人,以刑威使人慑服,以恩惠笼络人心,是以州郡大治。

【出典】:

    《三国志·吴书·周鲂传》卷60第1392页:“鲂在郡十三年卒,赏善罚恶,威恩并行。”

【例句】:

    宋·洪迈《容斋续笔·下笔再试》:“孟州进士张雨光,以试不合格,纵酒大骂于街衢中,言涉指斥,上怒斩之,同保九辈永不得赴举。恩威并行,至于如此。” 《清史稿·宗室奕经传》:“发交内库花翎等件,有功者立予懋赏,勉以恩威并用,整饬戎行。”


见“恩威并济”。朱苏进、胡建新《康熙帝国》:“臣建议派重臣前去招抚。~,文武相济,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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