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三曹对案 主谓 三曹,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证人。对,对质。案,案件。审案时原告、被告和证人同时到场,进行对质。《红楼梦》28回:“一个偷情,一个寻拿,拿住了~,我也无回话。”△用于法庭审案程序。→三头对案 三曹对案相关 鸡黍之膳鸢肩羔膝鸢肩豺目鸢肩鹄颈鸣冤叫屈鸣玉曳履鸣玉曳组鸣珂锵玉鸣金收兵鸣金收军鸣锣喝道鸣锣开道鸣雁直木鸥水相依鸥波萍迹鸥鸟不下鸦没鹊静鸦雀无声鸦雀无闻鸦飞雀乱鸦飞鹊乱鸦默雀静鸭步鹅行鸮心鹏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䭠 每日一成语:电掣风驰 每日一词语:板帐 每日一诗词:春日独游上林院後亭见樱桃花奉寄希深圣俞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