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羹舍肉

左传.隐公元年》:“颍考叔为颍谷封人(注:封人,官名,春秋时为镇守封疆之官),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春秋时,郑庄公因母姜氏支持共叔段叛乱,将其安置在城颍。庄公因颍考叔有所奉献的缘故,一次曾赐给他羹食。颍考叔将羹肉留给自己母亲的孝行,深深感动了郑庄公。于是庄公主动改善了对姜氏的态度,母子和好如初。后因以“羹舍肉”用为孝母的典故。

宋.李清照《上枢密韩肖胄诗》:“何必羹舍肉,便可车载脂(注:载脂,以油脂涂车轴以利行车。《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巾车载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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