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干父之蛊

易经.蛊》:“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王弼注:“以柔巽之质,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

蛊,事。干父之蛊,指儿子能秉承父志,完成其未竟之事业。也作“干父”。

唐.独孤及《唐故虢州弘农县令天水赵府君墓志》:“有子若干人,训以义方,咸能被服文艺,干父之蛊。”

宋.苏辙《次韵子瞻特来高安相别》诗:“迟年最长二十六,已能干父穷愁里。”


述宾 指有才能的人办理的事务。原用指能胜任、继承父志,完成父亲未竟事业。《周易·蛊》:“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王弼注:“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后也进而用以称儿子超过父亲,能担当父亲所不能担当的事业。一说指能矫正父母之过,而处事有才能。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势》:“敬爱莫深于父母,而~,大《易》称之。”※干,不读作gān。△褒义。用于描写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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