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民不堪命
不堪:受不了。命:政令,法令。 人民忍受不了暴虐的政令。语出《左传.桓公二年》:“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国语.周语上》:“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韦昭注:“言民不堪暴虐之政令。”《后汉书.王景传》:“且新被兵革,方兴力役,劳怨既多,民不堪命。”《魏书.程骏传》:“有司不惠,蚕食役烦,民不堪命,将家逃山。”《宋史.唐介传.附子义问》:“义问言今造簿甫二岁,民不堪命。”林语堂《萨天师语录》:“‘摧残民权’是失意政客的口号。‘忠诚党国’是登天鸡犬之呼声。‘民不堪命’必见于叛军之通电。‘巩固威信’常呈乎贵人之文章。”
主谓 不堪,不能忍受。人民对暴虐的统治和沉重的负担已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左传·桓公二年》:“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清史稿·董守谕传》:“若再苛求,~。”△贬义。多用于形容统治者的残暴方面。 →民不聊生 ↔民康物阜 民富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