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龟厌不告

《诗.小雅.小旻》:“我龟既厌,不我告犹。”郑玄笺:“犹,图也。卜筮数而渎龟,龟灵厌之,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言虽得兆,占繇不中。”后因以“龟厌不告”比喻很有效的东西,过度使用也会失灵。《汉书.艺文志》:“龟厌不告,《诗》以为刺。”


主谓 龟,龟甲。古代人们迷信,占卜常用龟甲。一次又一次地占卜不休,龟的神灵感到厌烦,不告诉人们以吉凶。比喻很有效的东西过分使用也会失灵。语本《诗经·小雅·小旻》:“我龟既厌,不我告犹。”《汉书·艺文志》:“~,《诗》以为刺。”△用于描写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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