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田家紫荆

同“田氏紫荆”。清 唐孙华《哭大兄允中》诗:“白头兄弟相依切,零落田家旧紫荆。”


【典源】 《艺文类聚》卷八十九引周景式《孝子传》曰:“古有兄弟,忽欲分异。出门见三荆同株,接叶连阴,叹曰:‘木犹欣聚,况我而殊哉?’还为雍和。”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共议分财,生赀皆平均,唯堂前一株紫荆树,共议欲破三片。明日就截之,其树即枯死,状如火然。真往见之,大惊,谓诸弟曰:‘树本同株,闻将分斫,所以憔悴,是人不如木也。’因悲不自胜,不复解树,树应声荣茂。兄弟相感,更合财宝,遂为孝门。”

【今译】 汉时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商议分家,其他均已平分,唯有一株紫荆树,打算也破成三份,第二天准备伐树。树突然枯死,像烧焦了一样。田真看到大吃一惊,对两个弟弟说:“树枝本同根而生,听说将被砍下分开,所以枯焦,我们还不如树木啊。”他们异常悔恨,决定不再伐树,紫荆顿时繁茂如初。兄弟三人又将财产归在一起,遂为孝悌友爱之家。

【释义】 后以此典表现兄弟之间和睦友爱。

【典形】 摧紫荆、荆阴、三荆、三荆同株、田家紫荆、田荆。

【示例】

〔摧紫荆〕 唐·李白《上留田行》:“田氏仓卒骨肉分,青天白日摧紫荆。”

〔荆阴〕 宋·朱淑真《和前韵见寄》:“目断乡程远,楼高客恨深。三年重会合,依旧见荆阴。”

〔三荆〕 北周·庾信《周大将军赵公墓志铭》:“太宰早茂三荆,长辞万始,抚养遗孤,枝连同气。”

〔三荆同株〕 晋·陆机《豫章行》:“三荆欢同株,四鸟悲异林。”

〔田家紫荆〕 清·唐孙华《哭大兄允中》:“白头兄弟相依切,零落田家旧紫荆。”

〔田荆〕 清·黄鷟来《咏怀》:“田荆不再荣,姜被难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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