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七年辨材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司马相如《子虚赋》:“其北则有阴林巨树,楩楠豫章。”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豫章,大木也,生七年乃可知也。”唐.张守节《史记正义》:“按:《活人》云:‘豫,今之枕木也。章,今之樟木也。二木生至七年,枕樟乃可分别。”

豫、樟两种树木极相似,需生长七年后方能辨认区分。后因比喻贤才晚遇之典。

唐.白居易《寓意诗五首》其一:“豫樟生深山,七年而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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